鄞州区会计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引进高端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推动鄞州区会计服务业发展,根据鄞州区委、区政府《关于 2023 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 号)文件精神,设立会计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来源与用途:专项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鼓励和扶持本区会计服务业发展。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坚持“总额控制、突出重点、动态调整、绩效挂钩”的原则,严格管理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