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宁波分所应邀参加宁波大学涉外法治论坛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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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时间:2024-03-23

3月23日,康达宁波分所主任杨培尔、监委会主任陈文泽、合伙人何崇滨、熊耀及王玉香律师应邀参加宁波大学举办的涉外法治论坛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成立大会。

该联盟是浙江省内成立的首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岩峰、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李伟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邬先江、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聂纵及宁波律师协会会长徐立华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嘉宾出席,活动由宁波大学教务处处长李国平主持。

大会上,吕岩峰副会长及共建单位代表邬先江副院长、聂纵副院长分别致辞。他们表示,在国家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宁波大学获得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的背景下,成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意义深远。他们希望,联盟的成立,能够打破以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碎片化分散化的局面,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不同类型的涉外法治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积极作用。

活动现场,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李伟平向康达宁波分所等6家共建单位授予宁波大学协同培养基地铭牌,分所主任杨培尔等25名国内学术、实务专家被聘为建设基地咨询委员会专家。

这意味着康达宁波分所作为共建实务部门的“国字号”基地开始正式运作。2023年底,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出《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宁波大学作为建设高校成功入选,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总体建设方向,协同浙江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中国贸促会宁波调解中心、宁波仲裁委员会、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6家单位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基地。

该基地将立足宁波“商、海、港”的区位优势,整合宁波大学教学资源,强化与涉外企业、涉外仲裁、海事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涉外律所等机构合作,形成法学院、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涉外企业等“三位一体”的合作平台,为浙江省自由贸易片区和宁波市“世界强港”的建设,协同培养涉外商事和涉外海事法律服务人才。

杨培尔律师表示:“康达宁波分所将根据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创新基地(培育)工作的总体安排,贡献律师事务所在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独特智慧和实践经验,共同打造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高地。”

成立仪式后,举行了涉外法治论坛。围绕涉外法治理论、实务主题,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彭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裘剑锋,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森分别做主旨报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洪主持专题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