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一类事”

显示时间:2024-03-29 18:03

一、服务内容

聚焦园区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需求,通过金融资源集成,突出金融产品与企业的适配性,丰富增值化服务场景,精准搭建专业便捷的金融对接桥梁。

二、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伙伴银行商业贷款一类事。

适用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本指南以园区企业为例)。

三、基本服务事项

商业贷款   “一类事”

涉及事项

责任部门

备注

市场经营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征信报告

人民银行


公司备案章程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完税证明

税务部门


法人、代办人身份证

公安部门


项目土地使用证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项目类贷款需提供

项目用地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项目施工许可

住建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改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部门

四、事项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五、增值服务事项

事项分类

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

增值服务事项

1.提供常态化综合服务

(1) 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2) 提供企业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3) 企业发展类金融辅导服务

(4) 困难企业金融帮扶政策咨询和辅导服务

(5) 金融顾问服务

区金融发展

服务中心、区经信局、各园区

2.提供多元化银行服务

(1) 开办企业银行账户

(2) 打造“个性+”专属产品

(3) 设备融资租赁

(4) 投标保函服务

各伙伴银行

3.提供企业做大做强服务

企业上市培育:

(1) 提供企业上市相关政策解读

(2) 协调企业上市辅导、合规证明开具等疑难问题

(3) 提供资本市场培训服务产业基金服务:

(1) 提供产业基金的投资要求、决策流程等

(2) 提供产业基金的申请渠道

区经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各伙伴银行、  融资融担公司

5.提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

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六、受理机构

鄞州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金融服务窗口,园区“鄞商会客厅”基层服务窗口。

七、决定机构

市、区各银行机构,人民银行、发改、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申请条件

(一)经营主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要求,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征信纪录良好。

(三)原贷款资金未被违规挪用,未流入房市、股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与领域或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

(四)非抵/质押类客户家庭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五)未纳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不得涉黑、涉恶、涉赌、涉毒、涉职业放贷人等不良行为。

(七)其他未列入授信政策禁入与退出范围的企业。

十、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理抵押类贷款

准入条件:1.企业主题申请成立满半年,个人主题申请对应企业成立满一年;2.个人主体申请可以是特定法人或其配偶或股东及配偶,但如为股东,需要持股20%(含)以上;3.额度1000万以上的,需年销售2000万以上。

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公章、法人章;3、财务报表;4.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5.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6.房产共有人身份证。

其中项目类商业贷款还需提供: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二)办理信用类贷款

准入条件:原则上合作纳税18个月以上,销售稳定,最新评级为A、B、M级的客户。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务报表。

(三)办理银行开户

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公章;4.法定代表人私章;5.企业财务公章;6.开户许可证;7.企业铭牌。

(四)办理设备融资租赁

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财务报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征信查询书;6.租赁物所属权证;7.其他根据企业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投标保函

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招标书;3.相关合同;4.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5.企业征信授权书及法人个人授权书。

十一、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或网上申请。

线下地址:鄞州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线上地址:鄞州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qyfw.nbyz.cn/index.html)。

十二、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流转→审批→决定→送达→评价

十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六、监督渠道

投诉电话:0574-81812345。

投诉网址:http://qyfw.nbyz.cn/index.html。

附件:

伙伴银行商业贷款“一类事”企业需求申请表.docx

伙伴银行商业贷款“一类事”企业需求办结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