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事高管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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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时间:2024-12-02
产品名称 | 董监事高管职业责任保险 |
产品描述 | 被保险人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因过失导致在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临时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上均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
联系方式 |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联系人:祝一鸣 13305748072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谢彬彬 13003702118 |